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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写散文

2005年8月10日 来源:网友提供 作者:未知 字体:[ ]

  一篇剪下来的小文,竟能使两个陌生人这样迅速地真挚相待了,多么奇妙啊……
  是的,文学作品,自然也包括散文,是一种奇妙的东西。它能使你体验一种你从来没有经历过的生活,认识一个你从来不曾见过面的人物,甚至比一般地经历过那种生活、见过那个人物的人们,能够更本质地领悟那生活的意义和情味,更深入地认识那人物的命运与性格。文学作品,散文也在内,是一种可以超越时间和空间,把作家最珍贵的记忆、最痛切的感受、最美好的意愿,通过语言,传达给——不,是以一种潜移默化的方式,渗透给或倾注给读者的妙不可言的东西。它的美妙效用之一,就是能让无数善良的人,在一瞬间,就能彼此心心相印……我就是基于这样一种浅淡的、甚至有些朦胧的认识,在北平这座古城获得新生的那个春天,开始了自己的散文习作的。
  
  记得在《往事》那篇小文里,我曾这样写道:
  1949年春。……有位军管会的同志听我在街道群众会上读了两次报,就领我去各“片儿”听会,找人谈话,让我把居民们拥政拥军的好事儿写篇小报道。我写了。后来听说那篇小东西还作为向上级汇报群众工作的一份典型材料呢。我很兴奋,就又加加工,添了个题目:《为的是大伙儿好》,抄写一份,壮着胆子寄给了当时的《北平解放报》编辑部。谁想,没几天,竟被刊用了……
  这该是生活本身在教诲我,让我明白文学作品源于现实的真理了。真理总是朴素的。我竟是那样由衷地接受了真理而不自知,如同小草在润物无声的春雨中滋长而不自觉一样。当然,在客观上,我是在遵循着散文取材的规律的:直接从现实生活中采撷,保持题材的记实性质。只是并非出自对这种规律的理解,而是带着某种自发的劲头罢了。
  说也怪。到了十多年后,我才从理论上明白了散文写作上的这个原本属于A、B、C一类的基础知识;而我自己呢,竟也误打误撞地写出了若干篇所谓“散文”了。
  那大约是1962年秋了吧,“我在《人民日报》上发表的一篇叙事散文《序曲》,经编辑部推荐,被收入周立波同志主编的《散文特写选(1959—1961)》里。这对我,确是个意外的殊荣。特别是立波同志为这集子撰写的长篇序言中,对我的习作特地加以鼓励,使我增强了坚持习作的信心;而其中叮嘱的‘应该继续地前进,投身于生活的激流,扩大自己的眼界,使得将来的作品命意更深刻,取材更宏广’,也成了我在那以后为之奋力的一个目标”(引自《往事》)。而就在那篇长序里,关于散文题材的记实性质问题,立波同志做了这样确定的论述:
  
  描述真人真事是散文的首要特征。散文家们要依靠旅行访问、调查研究来积蓄丰富的素材;要把事件的经过、人物的真容、场地的实景审察清楚了,然后才提笔伸纸。散文特写决不能仰仗虚构。它和小说、戏剧的主要区别就是在这里(着重点是引者加的)。
  
  很难说清我在初读这篇长序,这篇当时就被视为论述散文创作诸要领的力作之时,是多么不安,惶恐,愧赧了。因为,经立波同志亲手擢选进他所主编的集子里的我那篇《序曲》,就并非纯粹的真人真事,而是在维持了基本题材的记实性质的同时,在某些细节上有所虚构的。于是,这不安,惶愧,使我既盼望有机会能就教于立波同志,又不敢贸然打扰他,哪怕写封信去请他有所指点,竟也迟迟下不了决心。致使这惶愧之感,在我心头滞留了大约十三四年之久。
  1979年夏,由于我正从事中国现代和当代散文作品的教学工作,有机会浏览了一批有关的论著和资料——其中也包括几位在散文创作领域里的卓然大家所新发表的见解,经过学习与思索,才似乎有所领悟了。
  散文的取材,到底要不要坚持立波同志所论的“决不能仰仗虚构”的准则呢?这恐怕是不该有什么疑问的。但我觉得,领会立波同志的见解,关键是否在于那“仰仗”二字?那中间,分明是主见昭然,而又颇留着些余地的。只要翻一翻近几年的有关论述,就不难悟出其中端倪的。尤其是茅盾同志和冰心同志这两位散文大家论及散文题材的函件和文稿,更直接给我以许多启示。这里,无妨抄引一些,以利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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