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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一个提法的商榷

2005年10月24日 来源:网友提供 作者:未知 字体:[ ]
 人教社语文书第三册第49页上有这么一段话:“唐诗一方面继承汉魏以来的五、七言古体诗,并使之更为完善;一方面在梁陈诗人对诗律研究和创作实践的基础上创造了律诗和绝句这两种新诗体,从而扩大了诗的表现范围。”而在56页上又说:“唐代称律诗为近体诗,绝句中也有近体诗……近体诗的绝句,也称律绝……。”     首先笔者认为这两段话在逻辑上出现了矛盾,既然前者认为律诗绝句是唐人创造的,那么又何必说绝句中也有近体诗?绝句中不是近体诗的部分也是唐人创造的吗?显然矛盾!

    实际上绝句的确分古绝和律绝两种,律绝要受平仄格律的限制,古绝不受平仄格律的限制,古绝一般只限于五绝,如柳宗元的《江雪》、王维的《杂诗》等。而古绝在唐代以前就已经出现了,唐人创造的仅是律绝,如果笼统地说绝句是唐人创造的,就不符合诗歌发展的历史,这也肯定会给学生带来一定的误导。

    所以,人教社再版的时候能否就这个提法改一下,使这套教材尽可能完美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