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_中学_语文
语言表达简明、连贯、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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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表达简明、连贯、得体
2005年7月20日 来源:网友提供 作者:未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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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稿只有用
口语
表达形式写下来才能让人听明白,而上面提供的材料是用书面语形式写成的,人们可以看明白,但要念出来给人听,就会使人误解。
该题中“震灾”与“赈灾”同音异义,用
口语
表达时必须修改,以免产生误解。“逾”是书面词语,不通俗。“100万元之巨”也是书面化词语,不通俗,不符合广播稿要求。另外,广播中不能使用书面语才能用的括号加注释说明的表述方法。
4、下面是周华同学给博物馆金馆长写的一张便条,其中有些词用得不得体,请你帮他修改。(1995年高考第30题)
金馆长:
您约我今天下午去贵处谈我班同学光临贵馆参观一事,因我有急事,现决定改期。具体改在何时,另行磋商。
周华5月18日
【答案】 ①“光临”改为“到(去)”②“决定”改为“不得不(只好、只能)”③“磋商”“商量(商议、商定)”
【解析】结合具体的语境,“光临” “决定”
“磋商”三个词语用得就不得体。“光临”为敬辞,只能用于说话双方的对方。“决定”用在这里非常不礼貌,有劳人家,说话应该客气。“磋商”是“反复商量,仔细讨论”之意,用在这里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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