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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炼狱十年》之七

2005年10月1日 来源:网友提供 作者:未知 字体:[ ]

  社会有这种教育服务需求,有人愿意并能提供这种教育服务,供给和需求互相促进。80年代初,整个社会充满着改革的精神,对新生事物持有一种开放和支持的态度,这类民办的补习班、辅导班、幼儿园、职业培训学校、特长教育(如文艺)学校和民办高等学校得到了政府的认可。1982年12月4日,全国人大通过并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其中规定:“国家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依照法律规定举办各种教育事业。”彭真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草案的报告》中提到:“国家一定要用足够的力量举办教育事业,同时又要发动各种社会力量,包括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业事业组织、其他社会组织以及国家批准的私人办学者,采取多种形式和依靠广大群众来举办教育事业。”彭真的报告肯定了“私人办学”,强调依靠广大群众来办学。也就是说,民间走在前面,政府跟在后面予以法律上的规范和肯定。以后1985年的《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规定》和1986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都鼓励社会力量办学,80年代中后期,民办教育进入第一个发展高峰期。到1989年,仅北京、上海等十几个大城市,各类民办学校已有2000多所,在校生达到了300多万人。300多万学生的不同的教育服务需求在民办学校中得到的实现。这是小平时代的改革开放和放权让利精神的体现。

90年代:层层设卡,层层突破
  1992年小平南巡,强调“敢于试验,不能像小脚女人一样。看准了的,就大胆地试,大胆地闯”。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了针对民办教育“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方针,强调要“改变政府包揽办学的格局,逐步建立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办学的体制”。我与许多民办教育的同仁一起,正是在这种充满开放热情的氛围中,大胆地闯入了教育领域。这时的教育需求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经过多年的市场经济发展,中国出现了一个流动性极高的中产阶级群体,他们收入相对较高,但却无时间和精力照看孩子,他们希望孩子有一个学习和托放的地方。寄宿制学校又应运而生。寄宿制学校要建设宿舍,意味着更大的教育资本投入。因此,在其它形式的民办教育的总量和多样性继续发展之外,有资本的公司和个人进入教育,就成为上世纪90年代中国民办教育的特征。而且,针对这类家庭孩子处于基础教育阶段的特点,大量的资本进入了中小学这类基础教育领域,大规模、高规格、高收费的民办学校成批出现在中国。我们南洋教育算是首批进入基础教育领域的投资规模最大的民办寄宿学校。新的教育需求结构再次带来新的教育供给结构。1999年6月15日,全国第三次教育会议召开,江泽民、朱基总理等中央领导高度肯定民办教育的作用,朱总理甚至动情地说,解决中国教育供给的问题,除了大力发展民办教育之外别无它法。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后,我们南洋决定收缩在其它领域的业务,将所有力量集中起来干教育。
  上世纪90年代是中国民办教育大发展的年代,也是民办教育与教育行政部门摩擦开始加剧的年代。为什么会这样?我最近想了许多,归纳出以下几条原因。第一,民办教育的发展已开始侵入到了传统公立学校的地盘上,竞争生源和教师,对公立学校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教育行政部门开始站在公立学校立场,利用行政权力来限制和对付民办学校;第二,民办学校数量和规模已日趋膨胀,教育行政部门已不得不重视,力求将其纳入行政统治范围。但是教育行政部门过于简单地试图用管理公立学校的老思路和老办法来管理民办学校,摩擦因此而出现。民办学校与教育行政部门的矛盾开始普遍出现,表现在人事权、财权、课程权、招生权、收费权等等方面。旧的教育行政管理体制与新兴的民办教育内在特点不相适应的状况日趋明显,整个社会对民办教育配套的环境也没有出现,谁听谁的呢?当然是胳膊扭不过大腿,只有民办学校听教育行政部门的,但是,按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办,民办学校开始面临重重困难。无论在土地、融资、税收等方面,民办学校皆面临打压。到上世纪90年代后期,民办学校开始抱怨说,在民办教育“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方针中,中央只管“积极鼓励,大力支持”前两条,而教育行政部门只管“加强管制”最后这一条,中央与教育行政部门嘴里出来的不是一个味道的气。谁更管用,不是中央领导的开明讲话,而是教育行政部门的红头文件。我开始体会到了中央与部门的微妙差别,中央管方向,这往往是正确的,部门只顾自己的利益,这往往是不公平的。教育部门利益化,部门利益法制与政策化,这从90年代后期开始突显出来,在这样的背景下,1994年《教育法》中有关民办教育是公益事业,民办教育不得以营利为目的规定就开始构成对民办学校的重大制约。因为是公益事业,所以不能抵押贷款,这就无法从银行融资。因为不以营利为目的,民间资金进入有限。1997年《社会力量办学条例》也沿用了《教育法》的原则。这些规定,把民办学校逼向了收“储备金”、“集资款”等风险极大的融资活动。与此同时,控制民办学校的招生、聘请教师、收费、广告等恶劣行政行为也愈来愈多。教育行政部门千方百计控制民办学校发展,管制愈来愈细愈来愈密,民办学校的日子愈来愈难过。每次民办学校的同仁们开会,除了抱怨还是抱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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