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_中学_语文

中教网 >> 中学语文 >> 诗歌文学 >> 语言文学 >> 从“晴雯撕扇”谈起

从“晴雯撕扇”谈起

2005年1月27日 来源:网友提供 作者:未知 字体:[ ]

 

[方金发《晴雯撕扇,一个哲学的审美》,论及雪芹哲学思想.蒙FREEBIRD援引端木先生此篇相助.心存感念,缘竟相通.然方金陋质,瑕不掩瑜,不敢掠前辈之美.故转贴端木先生大作于此,以供诸同好,寄我仰慕之心.]
                                 

 从“晴雯撕扇”谈起  ——端木蕻良



  人们制作一件东西,都是为了派用场的。比如:菜盘子,是为了盛菜用的。如果,盘子打碎了,不能盛菜了,这个盘子也就没有用处了,人们便会把它扔掉。因为,它已失去了它的价值。但是,有的人,不用盘子来盛菜,而是把盘子用小杆顶着,耍出各种花样,成了杂技中一种经常的节目,那么,这盘子,也取得了它应得的用场,就无须去为它不能盛菜,而发什么惋惜之情了。
  扇子是为了扇风的。
  但是,扇子被娇痴的晴雯一把一把地撕了。晴雯由此得到了宝玉对她感情上的认证,晴雯本人由此得到了心灵上的满足。扇子在这里的价值,比起扇风来,就是无限的了,是千金买不到的了,比扇子的一般作用要大得多。扇子破坏了,但“笑”是完成了。
  运用庄子的哲学术语来说,就叫作“两行”。换句话说,在庄子的眼中,这两者都可行。如果一定认为惟有盘子只能盛莱,扇子只能扇风,不能派其它用场,这叫作“固”,也就是“固执”。
  庄子在《齐物论》里说过:“其分也,成也;其成也,毁也。凡物无成与毁,复通为一。唯达者知通为一,为是不用而寓诸庸。庸也者,用也;用也者,通也;通也者,得也;适得而几矣。”

  这就是说,某些东西分散的过程,也就是另一些东西完成的过程。反之,亦应作如是观。这就是达观。所有的东西,都无所谓完成和破坏,一切都是相通而成为一致的。相通,即为“得”。合于“得”,就算派用场了。也就是说,一切都体现在自在的常规中。
  万物皆自得,就是自然的常规,它不应受其他规范的支配。常规的本然,就是它作用的表现,这种本然贯通在一切之中,这种本然得到它最适当的地位,就是规律。
  如果认为扇子的本质是扇风的,而另外一些人认为撕扇子可以发泄心中郁闷,得到情感满足,这都是可行的。因此,把扇子故意撕破,这也算不得什么“造孽”和“罪过”了。因为被撕的扇子,已经从另外一方面,作到物尽其用了。在撕扇子的过程中,已使晴雯转恼为乐了。这就构成扇子价值的体现。但不能拿扇子来出气。
  晴雯撕扇时,宝玉发的一通议论,也就是庄子“两行”思想的最好注释,如:
  宝玉笑道:“(这盘子)你爱打就打,这些东西原不过是供人所用。你爱这样,我爱那样,各自性情不同。比如那扇子,原是扇的,你要撕着玩,也可以使得。只是不可生气时拿它出气,就如杯盘,原是盛东西的,你喜听那声响,就故意的摔了也可以使得,只是别在生气时拿它出气,这就是爱物了。”
  毫无疑问,宝玉是按照这种思想法则,来判断晴雯撕扇的是非的。因此,他对晴雯既没有什么责难,也没有什么歌颂,对扇子既没有什么惋惜,也没有对它作出什么赞叹来。
  这“两行”的思想,是庄周思想,宝玉是能够身体力行的。
  再从宝玉续写《南华经》这一行动来看,更可以反映出曹雪芹是接受了庄周思想的。
  但是,曹雪芹接受了庄周的思想,并没有停留在“两行”这方面,曹雪芹并没有倘徉在庄周的思想境界里,以为一切都解决了。如果曹雪芹单纯是这样一个人,这个曹雪芹就比较简单得容易对付了。
  曹雪芹确实受到庄子思想的影响,不仅受到,而且深刻了解。也正由于深刻了解,他才又跳出了庄周思想,有了他自己的独立思想。
  庄周主张“两行”,也就是说,以“两”为用。

本文章共3页,当前在第1页  1  2  3